这一男一女被通报!法院发预拘留公告,有线索快举报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院拟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予以拘留。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的精神,对以下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
预拘留人员

被执行人:曾某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5078219840120****

被执行人:游某凤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5078219850325****
户籍地址:武夷山市金盘亭路5号太平洋花园小区某栋某室
涉案标的:137500元人民币
执行案号:(2025)闽0782执449号
本院正告预拘留被执行人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执行线索,本院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599-5130110
联系地址:武夷山市柳永路173号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来源:武夷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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