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更:“工伤中的上下班怎么理解?” “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提供的居住地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根据日常生活的实际情况,职工上下班的路径并非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唯一的,而是存在多种选择。(啸天律所,
每日一更:劳动者未经工伤认定而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认可劳动者的工伤性质、伤残及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况,人民法院在征询工伤认定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后,可以参照工伤待遇标准对劳动者主张的工伤保险待遇作出相应裁判。(啸天律师 吴彩霞编)
每日一更: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啸天律师,吴彩霞编)
每日一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的,应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啸天律师 吴彩霞编)
每日一更:劳动者未经工伤认定而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认可劳动者的工伤性质、伤残及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况,人民法院在征询工伤认定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后,可以参照工伤待遇标准对劳动者主张的工伤保险待遇作出相应裁判。(啸天律师 吴彩霞编)
每日一更:“上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条件!”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要求申报工伤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啸天律师,吴彩霞编)
1